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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2025年技術服務合同產品責任保險合同
甲方(以下簡稱“投保人”):____科技有限公司
乙方(以下簡稱“保險公司”):____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
第一條 合同主體
1.1 本合同由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簽訂,投保人委托保險公司為其提供技術服務合同產品責任保險。
第二條 保險標的
2.1 保險標的為投保人在技術服務合同項下提供的產品和服務。
第三條 保險期間
3.1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。
第四條 保險金額
4.1 本合同的保險金額為人民幣____元。
第五條 保險責任
5.1 在保險期間內,若投保人在技術服務合同
2、項下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因存在缺陷或瑕疵,導致用戶遭受損失,保險公司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。
第六條 除外責任
6.1 保險公司不承擔以下責任的賠償:
6.1.1 投保人故意或過失導致的損失;
6.1.2 因戰(zhàn)爭、核輻射、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損失;
6.1.3 因投保人未按照技術服務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導致的損失;
6.1.4 因投保人未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導致的損失。
第七條 保險賠償
7.1 在保險期間內,若發(fā)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,投保人應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,并提供相關證據材料。
7.2 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,應在____個工作日內進行查勘、定損,并根據本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
3、。
7.3 保險公司賠償金額以實際損失金額為限,但不得超過本合同的保險金額。
第八條 保險費用
8.1 投保人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,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用。
8.2 保險費用支付方式為____期支付,投保人應在保險期間開始前支付保險費用。
第九條 保險合同變更與解除
9.1 在保險期間內,投保人如需變更保險合同的內容,應提前書面通知保險公司,并經保險公司同意。
9.2 在保險期間內,投保人如需解除保險合同,應提前書面通知保險公司,并按照保險公司的規(guī)定辦理相關手續(xù)。
第十條 爭議解決
10.1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(fā)生的爭議,應首先通過友好協(xié)商解決;協(xié)商不成的,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。
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
11.1 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合同。
11.2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為____年。
11.3 本合同一式兩份,雙方各執(zhí)一份。
甲方(投保人):____科技有限公司
乙方(保險公司):____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
簽字(蓋章):
甲方簽字(蓋章):____
乙方簽字(蓋章):____
簽訂日期:____年____月____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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